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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4-04-19 18:33:28   |   来源:宣传部   |  

4月19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党委书记王建新主持会议,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王建新指出,《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保障,对于激发市场内生动力和活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高水平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部分条款与教育科技紧密相关,充分体现高等教育在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全院上下要深入了解《条例》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将《条例》实施与学院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加强统筹谋划与协调对接,找准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确保《条例》落地见效。

营商环境对浙江的发展至关重要,它综合体现了地方的执政理念、治理水平、行政效能和整体形象。高校要实现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也需要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作为支撑。结合学院自身实际,王建新强调,要强化斗争意识,不断提升改革攻坚能力。时刻强化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与阻碍学院事业发展的难点、堵点作斗争,与作风建设问题作斗争,与影响意识形态安全的风险挑战作斗争,确保学院事业安全发展、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要凝聚创新意识,不断提升开拓进取能力。充分尊重一线师生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用新高度指引发展,不断匹配金华“打造国际枢纽城、奋进现代都市区”及“港”“廊”“链”的经济主战场;用新评价激励发展,着力解决卡点瓶颈问题,为教职工发展提供多样化的上升渠道;用新要素赋能发展,多措并举切实在人才引育、人才使用、人才服务上下功夫,将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摆在学院事业发展的突出位置;要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纵深推进科教融汇,不断增强科研院所能力,解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低水平、不匹配等问题;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把广大师生的诉求放在心上,切实转变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解决置师生需求于不顾的问题;要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学院要根据“固根基,创特色,争一流”的工作要求,锚定高校职能,回归指标体系和考核细则,围绕省市两级考核细则查漏补缺,顶格执行学院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进一步提升学院的治理水平;聚焦社会发展,突出立足金华和服务金华,发挥教育培养人才、科研赋能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学院的贡献度。

会上,纪委书记陈平作了领学,党委委员、副院长曾惠成结合分管领域发表学习体会。与会人员还一同观看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讲解视频。

(审核:何志强 张正亮 项姝珍 收稿日期:2024年4月19日)